馬錫五審判方式被譽為“人民司法制度源頭活水”。今年以來,市中級法院印發《關于開展馬錫五審判方式新時代實踐活動實施方案》,提出25項工作措施,在全市法院開展“馬錫五審判方式”新時代實踐活動,傳承紅色司法文化中一切為了人民、注重調查研究、就地化解糾紛、追求案結事了、傾聽群眾感受的精神內核,全面打造中山法院創新發展“楓橋經驗”的“窗口工程”和標桿工程,讓公平正義更加可觸可感。 近日,市第一法院三鄉人民法庭法官助理盧芷琪像往常一樣對新收案件進行簽收及閱卷,其中一份“看不懂”的民事起訴狀和證據讓她犯了難。 

原來,這是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縣人民法院移送至市第一法院管轄的轉讓合同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都是新疆維吾爾族人,平時都使用維語溝通,原告提交的起訴狀及證據也均是使用少數民族文字進行記載。 為了化解雙方的矛盾糾紛,承辦法官何亦輝聯系了通曉維語的翻譯機構,并約與原告取得聯系,約好時間,面對面開展調解工作。 事前,法官認真查看了原告提交的訴狀及證據。根據原告的訴狀及證據顯示,原告主張轉讓了涉案烤肉店給被告,轉款金額為18萬元,雙方約定款項分兩期支付,但是被告未按時支付。 

第二天下午,原告來到法庭,一見面就拉著法官激動地說道,雙方糾紛發生在2021年。原告于2022年年初開始多次往返于中山和新疆通過訴訟維權。期間原告家屬因病住院急需資金治療,現案件移送至中山進行審理,語言文字上都存在障礙,這一情況讓原告更加著急。 為核實情況,何法官電話聯系被告。被告確認原告向其轉讓烤肉店的事實。但是被告認為該烤肉店原本是被告轉讓給原告,原告接手烤肉店后經營不善才要求被告重新承接,此后被告發現因原告沒有按時繳納店面租金,店面已被業主收回。目前,店內的機器設備也被折價處理用于抵扣尚欠租金,烤肉店實際已無法繼續經營。 在調解過程中,原、被告對店面交接情況各執一詞,雙方都認為是對方的過錯導致店面被收回。因原、被告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后續店面交接也沒有辦理相關手續,缺乏有力的證據,雙方分歧較大、矛盾不斷加劇。為查清事實,何法官深入實地開展調查,并聯系到了負責與原告交接涉案店面的經手人,同時他也是被告的員工。經過細致的調查和詢問,法官了解到,雙方因受疫情影響以及雙方處于異地、無法及時溝通等原因,故在實際交接店鋪過程中存在兩三個月的時間差,正是因為這個時間差最終導致店面因未及時繳納租金被收回。何法官將調查了解的事實分別與雙方進行確認,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為實質化解糾紛,解開雙方心結,何法官結合查明的事實對雙方進行耐心釋法明理,分析案件可能存在的訴訟風險,引導當事人采取經濟、便捷的方式合理解決矛盾糾紛。經過法官細致的工作,雙方緩和了情緒,均意識到自己存在一定的過錯。 “你們都在中山打拼,為追求美好生活而努力。人在異鄉,老鄉之間,更應相互幫助、相互包容?!痹诤畏ü俚牟恍概驼嬲\調解下,雙方最終順利達成了調解,耗時兩年的糾紛終于得到完滿解決,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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