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錫五審判方式被譽為“人民司法制度源頭活水”。今年以來,市中級法院印發《關于開展馬錫五審判方式新時代實踐活動實施方案》,提出25項工作措施,在全市法院開展“馬錫五審判方式”新時代實踐活動,傳承紅色司法文化中一切為了人民、注重調查研究、就地化解糾紛、追求案結事了、傾聽群眾感受的精神內核,全面打造中山法院創新發展“楓橋經驗”的“窗口工程”和標桿工程,讓公平正義更加可觸可感。 近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坦洲人民法庭法官在一宗合伙糾紛以及衍生訴訟兩案中踐行馬錫五審判方式,采取“夜間法庭”“線上法庭”等多種審理模式,加大便民力度,為當事人開辟訴訟綠色通道。當晚九點半,經過五小時的釋法說理,在夜幕亮起的燈光中,兩案成功調解,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心里的“火”熄滅了。 熟人合伙做生意經營不善起矛盾 李某、張某原為同事關系,后雙方合伙成立言苑公司,經營網絡服務類產品。張某負責技術支持,李某負責拓展客戶及財務工作。雙方分別以現金、實物形式進行出資,但卻借用各自配偶的名義分別登記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東。雙方配偶實際從未參與公司經營,李某、張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從2022年起,由于公司經營不善,李某、張某多次對賬無果引發沖突爭執。雙方各自負責的業務領域并無交集,缺乏溝通,故均質疑對方存在隱瞞公司收支情況并因此反目。張某遂將李某及其配偶、言苑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作協議,同時返還合作款、分配利潤、回購份額等12萬多元。同時,該案產生了一單衍生訴訟。言苑公司隨后提起與公司有關的糾紛,將李某及其配偶訴至法院,主張李某返還公司證照、配合辦理公司注銷手續等。 散伙之路遇阻礙:財務狀況有爭議 庭審時,李某、張某均同意散伙,但對各自出資、公司經營狀況、合伙體財產等事實爭執不下,信任基礎蕩然無存,關系已然降至冰點。雙方向法院申請調查對方負責營運的多個網絡平臺業務的轉賬流水,并提出對公司財務情況進行司法審計。 

考慮到雙方原本為熟人關系且共同經營多年,同時雙方財務記賬都存在不規范、不完善等短板,貿然啟動司法審計程序不但增加了各自的訴訟成本及風險,還可能會因財務材料不完備導致無法進行審計。為充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承辦法官先疏導各方情緒,以雙方爭點為突破口,向當事人釋法明理,要求雙方在合理期間內如實查清、理順各自業務經營情況并提交書面清單給法庭,同時強調故意隱瞞的法律后果。 庭審后的第二天下午,李某、張某及代理人、公司財務人員突然來到法庭,聲稱除了法庭,雙方已無法進行對賬、協商。承辦法官聞訊立即安排審判庭妥善安置當事人。雙方均帶來賬簿、各類憑證、轉賬記錄等,塞滿了好幾個卷宗。承辦法官要求雙方本著實事求是原則充分交換證據,厘清財務情況,和解正式拉開序幕。 法官妙解分歧雙方冰釋前嫌 初始,雙方對合伙財產及分割等意見差距甚遠,雙方當事人情緒激動,互相指責對方侵犯己方知情權、隱瞞公司收支。張某更是怒斥李某私自占有公司證照后侵害公司權益。此時已接近下班時間,雙方感到協商無望,更加焦躁不安,甚至發生口角,矛盾升級。 

承辦法官及時制止雙方之間的意氣之爭,告訴他們法庭隨時為他們開通方便之門,不會“打烊”,為雙方當事人吃下定心丸,重拾調解信心。 

隨后,承辦法官復盤案情。創業不易,引導雙方重拾合伙友誼;換位思考體諒對方,避免損失擴大。并根據雙方的意愿表達提出合理化的調解建議。經過反復拉鋸,雙方冰釋前嫌,達成多項協議條款,合伙合同糾紛就此化解。 把握時機再下一城 在合伙合同糾紛調解過程中,另案與公司有關糾紛案件的原告言苑公司訴訟代理人在李某、張某的同意下作為旁聽人員參與了調解過程?,F合伙糾紛已圓滿解決,考慮到兩案關系緊密,為減輕當事人訴累,實現矛盾糾紛一攬子調處,承辦法官趁熱打鐵,不失時機提出另案一并協商處理的建議。但雙方顧慮重重,調解意愿不強。承辦法官了解雙方憂慮后,找尋雙方利益平衡點以此破防,雙方當事人通過遠程視頻進行直接對話。通過一番溝通,雙方就股東權益、公司營運等全面達成一致,并錄制視頻留存。多措并舉,消除了后續可能產生的經營風險與隱患,徹底解決了各方后顧之憂。長期郁結在雙方當事人心中的隔閡與困擾一掃而光,雙方握手言和,重拾友誼與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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